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乌鲁木齐银行便携式移动终端(PAD及背夹)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银行便携式移动终端(PAD及背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zb-2026-527
(三)控制价:97.5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设备类型:便携式移动终端(PAD及背夹);
(二)采购数量130台(PAD及背夹,各130台);
(三)设备主要功能包括IC卡/磁条卡阅读、非接触式IC卡识别、身份证阅读、密码输入、指纹识别、照片或影像拍摄(红外双目摄像头)等;
(四)供货地点: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阿克苏、喀什、伊犁、哈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三、工期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根据招标人采购计划按照本项目要求完成安装、调试软硬件产品。
四、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投标;
(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三)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8日起至2026年4月14日,北京时间10:00—14:00时及15:00—19:00时(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获取文件;
(二)获取文件方式:采用现场获取或网上报名
(三)获取文件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四)获取文件时携带下述材料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
(1)信用中国查询:进入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息公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保存完整网页截图;进入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输入单位名称查询并下载信用报告。同时提供截图和信用报告。
(2)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单位名称,查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今,截图须体现无异常记录内容,保存完整网页截图。
注:采用网上报名的,请提供现场获取文件所需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先将其发送至1505528844@qq.com,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审核后再将所有材料邮寄至获取文件地点。
(五)测试要求: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将发送《测试方案》,报名公司根据测试方案要求2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POC测试。测试得分80分及以上可获取招标文件参与竞标。
(六)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19000.00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11:00,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A座2515室(乌鲁木齐银行大厦);
(二)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11:00,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A座2515室(乌鲁木齐银行大厦);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乌鲁木齐银行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赵先生
(三)联系电话:0991-8805017
(四)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A座2506室(乌鲁木齐银行大厦)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三)联 系 人:滕荣、冯建正、汪江锋、宋苏金
(四)电 话:18690626518、0991-2629781
(五)邮 箱:15055288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