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代收费方式
代收费业务目前仅限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现金交纳罚款和雪莲卡转帐交纳罚款。
三、系统操作描述
(一)业务受理
1.被罚款人持《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到我市商业银行任何一个网点交纳罚款,银行柜员收到《决定书》后检查各项要素是否齐全。
2.银行柜员进入代理收费业务菜单选择代收交通违章罚款子菜单后,根据系统显示依次输入以下信息:凭证号(输入两便),开具通知单时间,交纳罚款时间,被罚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章条例,罚款金额,滞纳金金额(系统计算出后自动显示)。
3.输入完信息后系统提示选择缴费方式:
(1)现金缴费;
(2)卡缴费。
卡缴费不成功提示:
(1)卡帐户余额不足;
(2)卡帐户状态异常。
4.交易成功后根据《决定书》手工填制《代收罚款收据》,并与微机记录核对无误后,将收据联(第一联)退缴款人。
(二)《代收罚款收据》填写内容:
1、收款日期;
2、处罚决定书号码(《决定书》凭证号);
3、缴款人姓名;
4、项目(交通违法);
5、罚款金额;
6、加收罚款金额(滞纳金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