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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外汇金融业务简介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于2001年2月筹建,2003年1月正式成立。经人民银行批准可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资信调查、见证业务、自营外汇买卖、代客买卖等业务。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作为唯一总部设在乌鲁木齐市的经营本外币业务的综合性银行,以良好的信誉、专业的业务队伍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准确的国际单证结算和国际汇兑业务。
 
  目前,我行已与美国、日本、香港、欧洲多家海外银行建立代理关系。作为全疆唯一一家经营国际银行业务的一级法人机构(总行级),有着其它银行无法比拟的优势:一是对内直接面对客户,集经营、管理为一身,信息传递快,决策反馈迅速,服务灵活、全面;二是对外直接与海外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开立账户,具有单据传递迅速,收付汇快捷的特点;三是我行是我区唯一一家SWIFT一级会员单位。
 
  这些独特的优势和不断创新的业务将为广大新老客户提供全新的优质服务,我行愿与社会各界真诚合作,携手走向世界,共创美好明天。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的SWIFT号码UCCBCNBJ 及名称URUMQI CITY COMMERCIAL BANK,HEAD OFFICE,URUMQI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的电传号79028 UCCB CN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名称和详细地址:NO.108 ,XINHUABEI ROAD , URUMQI , XINJIANG PROVINCE , P.R.C. POSTCODE 830002
 
国际结算业务
 
一、汇款
  国际汇款是银行根据汇款人的要求,把外汇款项通过其国外代理行或其境外分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主要有以下三种汇款方式:
 
  (一)电汇(T/T):快捷、安全,但费用相对稍高。
  (二)信汇(M/T):收款慢,但费用相对较低。
  (三)票汇(D/D):适用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贸易。
 
二、托收
  境外托收指收款人将金融票据或/和商业单据提交银行,委托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代为办理光票托收或跟单托收。
 
三、进口代收
  国外出口商发运货物后,将货运单据通过其往来银行委托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办理收款,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收到国外托收行寄交的托收单据后,向您提示付款或承兑 。您付款/承兑后,便获得单据提取进口货物。
 
四、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开出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凭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兑付的一项书面付款承诺。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一、授信开证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可以在授信额度内减免保证金为您开出信用证,以减少您的资金占用。
 
二、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指信用证项下单到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及时以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贷权的单据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要的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对外付款。客户须向银行出具押汇申请书和信托收据,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银行凭此货权凭证代客户付款。
 
三、打包贷款
  当银行的客户收到国外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需要资金进行收购生产以便备货出运,如果此时流动资金不足可凭收到的正本信用证向我行申请打包贷款。在办理必要的申请、审批手续后,银行即可为出口企业办理本外币贷款。
 
四、出口押汇/贴现
  出口押汇是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完备的出口单据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活动。申请人应为信用证受益人且资信良好。银行只办理信用证项下或跟单托收即期付款交单项下出口押汇。
 
  贴现是指在跟单远期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汇票承兑后,持票人在汇票尚未到期时向银行兑换现款,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付给持票人余款的行为。
 
五、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是指进口信用证项下当正本货运单据未收到,而货物已到达时,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开立提货担保保函,交给承运单位先予提货,待客户取得正本单据后,再以正本单据换回提货担保保函。
 
居民个人及非贸易项下外汇业务
 
1、外汇存款
2、外汇汇款
3、外币兑换
4、外币票据托收
 
个人外汇汇款业务指南
 
  汇出国外汇款是国际贸易支付结算方法之一,是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代理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所在账户的业务。
 
一、办理汇款的对象
  国内居民或来华人员持有我行挂牌的8种可自由兑换外汇(包括在我行的外汇存款、国外汇入款项、旅行支票或现钞等),可以申请办理汇出汇款。
 
二、外汇汇出境外的规定
  居民个人现汇帐户存款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
  (二)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20万美元以下的,汇款人须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管理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三)一次性汇出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汇出手续。
 
三、居民个人现钞帐户存款或者持有的外币现钞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
  (二)一次性汇出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上,1万美元以下的,汇款人须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外汇携入海关申报单或者银行单据或者银行证明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三)一次性汇出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汇出手续。
我行目前暂不受理人民币汇往境外的业务。
 
四、外汇汇款的方式
  汇款分为电汇(T/T)和票汇(D/D)两种方式。
 
  (一)电汇是银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通过拍发电报、电传或通过SWIFT指示汇入行(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付款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其特点是收款速度快,资金安全便利,但费用较高。
  (二)票汇是银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账户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送给收款人或亲自携带出国,凭此汇票取款的一种有较大灵活性的汇款方式。
 
五、办理汇款的手续
(一)汇款人出示身份证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二)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书;
(三)在柜台前填写国际收支申报单。
 
汇款申请书填写的要求
  ○ 以英文书写,字迹端正;
  ○ 选定合适的汇款方式;
  ○ 提供详细的收款人资料,包括:收款人全称、收款人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全称、汇入银行所在国家、地区或城市名称;
  ○ 汇款人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六、外汇汇款的查询
  正常情况下电汇3个工作日内送达收款人开户银行。如果电汇汇出后十天以上,对方仍未收妥,汇款申请人可凭汇款收据和本人有效
 
  (一)电汇、信汇的退汇:由汇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汇款回单,汇出行凭此向付款行要求退汇,待接到付款行同意退汇的答复并收妥汇款头寸后,方可办理退汇。
  (二)票汇的退汇:由汇款人持原汇票正本办理并背书,由出票行注销原汇票,办理退汇手续。
  (三)汇票的挂失止付:由汇款人向出票行提出书面申请,出票行凭此向付款行发出挂失止付通知,在接到付款行同意挂失或止付的回复后,再办理退汇或重汇。若汇票在挂失、止付前或在途中付款行已办理解付,由汇款人承担损失。
 
个人外汇存款业务指南
 
一、外汇存款
  外汇存款是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一项最基本的业务。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本着“存外币,取外币,原币付息,存取自由,为储户保密”的原则,竭诚欢迎各族群众前来办理外汇存款业务。
 
  凡是居住在中国境内外、港澳台地区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国内居民,从境外汇入、携入和寄入的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外钞,均可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外汇存款。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设有美元、港币、英镑、欧元、日元、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八个币种的个人外汇存款业务,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可折算成上述货币之一办理个人外汇存款业务。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个人外汇存款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又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和二年五个档次,储户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个人外汇存款分为现钞和现汇两种,现钞存款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外币钞票,除此之外以各种方式从国外汇入国内的汇款则属现汇存款。
 
二、个人外汇存款指南
 
(一)存款起存金额
  1、活期存款起存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元的等值外汇,多存不限。
  2、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元的等值外汇,多存不限。
 
(二)存款的开户
  存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存款凭条即可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开立活期或定期外汇存款账户,存款人可根据自身要求确定支取方式。
 
(三)存款的支取
  存款人可随时前来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支取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到期,存款人持存单到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按开户约定支取方式办理取款,利随本清,原币付息。
 
  定期存款未到期,若存款人急需资金,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来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办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分为部分提前支取和全额提前支取,支取部分按活期计付利息,其中,部分提前支取的,剩余部分按原存期、原利率开出新存单。
 
(四)存款的计息
 
  1、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外汇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2、活期存款每年十二月二十日结息一次,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均以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未到结息日清户的,按照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算至清户日前一天计付利息。
  3、定期存款以存入日相应档次为计息标准,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按原存入日计息,计息公式:
  利息=本金í天数í年利率/360
  提前支取的存款按支取日当天的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计息公式:
  利息=本金*实存天数*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360
  到期未支取又未办理转存手续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小额外币存款利率调整表
 
  年利率:%
 
项目 美元 欧元 港币 日元 英镑 加拿大元 瑞士法郎
活 期 0.0750 0.1000 0.0625 0.0001 0.1250 0.1500 0.0500
一个月 0.2500 0.7500 0.3750 0.0100 1.3750 1.1250 0.1000
三个月 0.4375 1.0000 0.5000 0.0100 1.7500 1.3125 0.1250
六个月 0.5000 1.1250 0.6250 0.0100 2.0000 1.5000 0.1563
一 年 0.5625 1.2500 0.8125 0.0100 2.3125 1.5625 0.1875
二 年 0.6875 1.3125 0.8750 0.0100 2.3750 1.6250 0.2500
 
外币贷款利率
 
  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发出通知,我国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体制从2000年9月21日起进行重大改革,涉及内容之一:放开外币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以及资金成本、风险差异等因素,自行确定各种外币贷款利率及其计结息方式。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定价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固定利率
  是指贷款期间利率固定不变。其利率风险高,但有时风险收益也高;
 
二、LIBOR/HIBOR(伦敦同业市场拆出利率/香港同业市场拆出利率)加点的利率定价方式
  是指在贷款期间以市场某一档利率为基准,按约定的期限和加点水平重新确定利率。其利率风险低,但风险收益也会低一些。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境外账户行情况
 
 2004年5月
 
币种Currency 境外账户行Correspondents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账号A/C No./CHIPS of UCCB
Name名称 SWIFT/ABA代码
USD美元 Citibank N.A., New York
花旗银行,纽约
CITIUS33 36209543
USD美元 The HongKong & Shanghai Banking Corp. Ltd. Hong Kong
汇丰银行, 香港
HSBCHKHH 502-543747-230
(限于香港美元汇入)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代理行情况
 
代理行名称 代理行名称 SWIFT代码
CITIBANK N.A., NEW YORK 花旗银行纽约分行 CITIUS33
CITIBANK N.A.,LONDON GB 花旗银行伦敦分行 CITIGB2L
HK+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TD,HONGKONG 香港汇丰银行 HSBCHKHH
HK+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TD,SINGAPORE 香港汇丰银行,新加坡分行 HSBCSGSG
BANK OF CHINA,HEAD OFFICE,BEIJING 中国银行总行 BKCHCNBJ
BANK OF CHANGHAI,HEAD OFFICE,SHANGHAI 上海银行 BOSHCHSH
DRESDNER BANK AG,FRANKFURT AM MAIN DE 德累斯登银行 DRESDEFF
DZ BANK AG,FRANKFURT HEAD OFFICE 德国中央合作银行 GENODEFF
DZ BANK AG,SINGAPORE BRANCH 德国中央合作银行新加坡分行 GENOSGSG
BANCA INTESA SPA 意大利联合银行(原意大利商业银行-BANCA COMMERCIAL ITALIANA) BCITITMM
XIAMEN CITY COMMERCIAL BANK 厦门市商业银行 CBXMCNBA
SHENZHEN COMMERCIAL BANK 深圳商业银行 SZCBCNBS
SAUDI BRITISH BANK  SABBSARI
BANCA DI ROMA S.P.A. 罗马银行 BROMIT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