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项目营运期贷款是指在项目已经建成投产的前提下,为满足借款人灵活安排资金、降低融资成本等需求而发放的,用于替换为建设该项目所形成的债务性资金,项目运营期间有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或专项资金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贷款。
【适用客户】
借款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信用状况良好,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其他重大不良记录;
2.国家对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
4.项目须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项目已按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5.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且还款来源所涉资金稳定,预计后续运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6.借款人为建设该项目形成的债务性资金尚未偿还完毕,在融资存续期内能够正常还本付息。
【产品利率】
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产品年化利率。
【产品优势】
通过项目营运期贷款合理配置融资期限,优化融资成本,保证项目运营阶段资金充裕,保障项目良好运营。